(一)报考年龄一般为18至35周岁,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以最高学历报考的,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 (二)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非广东省常住户口(生源)报考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门职位7a686964616fe4b893e5b19e31333433623732的除外)。 (三)具有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1.报考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职位,须曾在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累计满2年。 2.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职位,应为我省招募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 考生如报考此类专门职位,限服务所在市、本人户籍(生源)所在市或省直单位相关职位(录用后需在录用单位工作满5年),也可报考其他非专门职位。 3.报考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门职位,应为我省兵役机关批准入伍,服役期满2年以上且已退出现役,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或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录取或就读期间参军入伍的人员,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退役大学生士兵如报考此类专门职位,限入伍所在市、本人户籍(生源)所在市或省直单位相关职位(录用后需在录用单位工作满5年),也可报考其他非专门职位。 (四)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含试用期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